(二)申請獎助「學士班學生執行大專學生研究計畫之學習範疇研究津貼」:
【申請條件】學生申請各獎助項目須符合下列條件,且所獲之各項目獎助均以一次為限。
【申請條件】學生申請各獎助項目須符合下列條件,且所獲之各項目獎助均以一次為限。
-
本系學士班二年級以上在學學生。
-
曾申請國科會獎助大專學生研究計畫未獲通過,但本系所之指導教授願意提供研究設備繼續指導其從事研究工作者。
【申請期限】延長收件至今年 12 月 31 日(二) 5 點前。
【獎助原則、項目、金額與名額】
【獎助原則、項目、金額與名額】
-
獎助原則:每位指導教授每年至多可有 2 位學生獲得此項獎助。
-
獎助項目:學習範疇研究津貼。
-
獎助金額:學生在其指導教授指導下從事研究,每人每月可領取新臺幣 2 千元,最多領 6 個月,每人合計領取之獎助金額以新臺幣 1 萬 2 千元為上限。
-
獎助名額:每學年預定 5 人。若申請人數超過預定人數,得酌予調低每人之獎助金額。本項獎助每學年之總金額以新臺幣 6 萬元為上限。
-
獲得本系所獎助經費者,如中途辦理休學、保留學籍或退學(不具備在學學生身份)或不在原指導教授指導下繼續研究者,即視同放棄支領本項獎助。
-
獲獎助者於執行大專學生研究計畫結束後一個月內,需自行提出研究報告送研究發展委員會備查。
【申請文件】
- 申請表。(詳本文附檔)
- 研究計畫書。
- 申請科技部獎助大專學生研究計畫未獲通過之通知或證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