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候選人須符合下列條件:
(一 ) 應具有高尚品德、服務熱忱及領導才能。
(二 ) 應具有學術成就,並於最近三年內有研究著作或專著發表。
(三 ) 經教育部審定合格之教授或副教授,並符合「大學法及大學法施行細則」之相關規定。
二、候選人推薦方式:
(一 ) 推薦方式包括自薦、他薦與遴選委員會主動推薦,推薦人不能重覆推薦。
(二 ) 自薦、他薦或遴選委員會推薦,推薦時皆需提出推薦書。
(三 ) 推薦書可逕送或郵寄。
三、參與之候選人應提供資料:
(一 ) 候選人推 自 薦書。 如附件
(二 ) 三年內之研究或著作。
四、推自 薦與遴薦時間及地點:
(一 ) 截止日期:即日起至 113 年 6 月 4 日 止。
(二 ) 聯絡方式:
❑ 請將「 檢附資料 」 紙本寄至物理學系系主任兼光電所所長遴選委員會
收 。
❑ 並且將上述 「 檢附資料 」 合併為一份PDF電子檔案,以Email方式至:國立彰化師範大學物理學系 柯宜謀 老師 ymkao@cc.ncue.edu.tw (或 yeemoukaoncu@gmail.com)
❑ 主旨請註明「 徵求 物理 系 系主任兼 光電所 所長候選 人 資料」
彰師大物理學 系
電話:(04)7232105轉3305