壹、報名資格:限本系104學年度入學之大學部學生。
貳、錄取名額:光電組17名;物理組17名 (若有一組錄取人數不足時,名額可流用至另一組)。
參、有關修習年限及學分數,依據本校師培中心規定辦理。
肆、報名方式:請於105年3月18日(五)16:00前將申請表及相關資料繳至系辦公室,逾期不受理。所繳資料中,「修習師培課程緣由說明書」須以「手寫方式」填寫,否則不受理。
伍、審查辦法:依據本校「物理學系師資培育生甄選辦法」辦理。若申請人數超過核定名額時,則依系所初審(成績佔40%)與專家審查(成績佔60%)方式排定錄取順序:
1.系所初審:「微積分」及「普通物理」科目以及格為原則,並以「普通物理」科目成績為優先。當「普通物理」科目成績同分時,以「(科學)教育服務證明」為審查之參考。
2. 專家審查:由本系聘請專家進行書面資料審查,必要時得舉行口試。如有舉辦口試,請報名者於105年3月25日(星期五)中午過後,自行上系網查詢口試順序。
陸、錄取:依總分高低順序擇優錄取。得列備取若干名,備取生遞補時限至甄選次學期課程加退選結束前為止。